江西省证券期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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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证券期货业协会纠纷调解工作情况介绍

  • 江西省证券期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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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0-12-08

江西省证券期货业协会自成立以来,化解会员与会员之间、会员与投资者之间的矛盾纠纷始终是协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近些年来,在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与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及其他兄弟单位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协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重要思想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为统领,不断健全完善行业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在预防和化解本地区证券、期货矛盾纠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极大地维护了会员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取得了一些成效,得到了市场参与各方的一致好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断健全完善辖区证券期货多元化解纠纷调解机制,厘清各自关系,明确各方职责。

近年来,在江西证监局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协会以促进辖区和谐资本市场为抓手,不断健全和完善辖区证券期货多元化解纠纷调解机制。同时,依托辖区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经营主体网点多、覆盖面广等资源优势,推动辖区市场各经营主体积极稳妥、规范开展行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一是于2017年11月,省协会对2013年3月建立的江西地区投资者保护咨询小组组成人员重新进行了登记报备工作。经统计:省内证券期货业投资者保护咨询小组成员共计759人,其职责是:负责本单位投资者保护宣传工作,解答投资者的相关问题,协调处理相关纠纷,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小组成员均由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指定两名工作人员担任,基本覆盖全省范围。进一步明确了其相关职责,切实发挥投资者保护咨询小组在解纷定争,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首道防线”作用;二是建立地区协调人机制。自2008年起,在江西证监局的指导下,协会在江西辖区十一个设区市建立了地区协调人制度。2014年,为进一步规范地区协调人管理,制订和推出了《江西省证券期货业协会地区协调人工作指引》,其主要职责之一就是负责本地区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工作,化解风险、减少内耗,维护当地资本市场的稳定。同时地区协调人兼任该地区证券期货调解中心负责人,协会每年还向地区协调人划拨一万元的投资者教育等相关经费(南昌地区为三万元),为地区的调解工作提供了物质支持。针对辖区十一个设区市地区协调人人员流动较大的特点,不利于本地区的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工作的开展,为此,协会不定期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实行动态管理,适时更新了人员,及时填补了空缺,有力地保障了各设区市地区协调人正常开展各项工作;三是协会设立了法律调解工作委员会(又称调解中心)。委员会成员均由辖区内有着丰富管理经验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深专家及从事法律工作的相关人员担任,主要负责协会日常调解工作。四是建立健全纠纷调解工作制度。在江西证监局、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并发布了《江西省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为妥善解决江西辖区证券、期货业务纠纷,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期货行业整体利益,促进证券、期货市场规范和谐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五是不断拓宽化解行业纠纷调解的渠道。2017年3月,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高管一行在江西证监局的陪同下对我会就如何妥善处理本地区资本市场发生的各类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对我会在开展行业纠纷调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双方就共同促进江西地区证券期货纠纷解决事宜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成立了中证江西调解工作站,聘任了11位有责任心、工作能力强且自愿从事调解事业的人员成为其首批调解员(其中包括证券期货行业调解员7名)。截止2017年3月,省协会先后与中证协、中期协和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建立了地区纠纷调解合作关系,进一步拓宽了化解行业矛盾纠纷的渠道,为投资者提供了便利;六是建立辖区调解员信息库。为推进行业调解员队伍专业化建设,为调解事业的发展提供人力支持,省协会在继续健全完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员队伍的同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辖区内调解员基本情况建立了调解员信息库,初步形成了由中证协(9名)、中期协(3名)与中证中小投服中心(7名)特聘调解员组成的横向到边、各设区市聘请的调解员(11名)和投资者保护咨询小组成员组成的纵向到底(759名)、上下联动、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多层次、全方位行业纠纷调解网络体系。至此,一个由行业自律组织、各设区市地区协调人、各市场经营机构主体共同参与,覆盖全省的三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责任体系已基本形成,有效预防和化解了行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了资本市场的和谐稳定。七是紧密协作,积极探索信调、诉调衔接工作新路径。近年来,我会积极主动与江西证监局信访室就双方在信访工作和行业调解工作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紧密协作,努力探索创新社会治理的有益途径,走出了一条信访、调解“1+1>2”的新路径,让辖区矛盾纠纷得到有效控制和化解,为信访工作和行业调解工作改革发展打开了新空间,推动了行业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达到既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社会稳定的双赢效果。八是抓好调解员培训工作,不断提升行业调解员业务能力。按照年度培训工作计划,省协会实现了对辖区各级行业调解员的分级分类培训,分别采取专家授课、以案释法、参观学习等多种手段,不断提升调解员的调解能力与业务素质。

二、多场合、多渠道大力宣讲行业纠纷调解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针对行业纠纷调解,近年来,省协会领导通过召开座谈会、培训班和协会网站、刊物等各种方式向辖区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强化政策宣导:一是强调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妥善处理投资者的各种诉求时要切实担负起一线经营主体责任,要注重调解工作方式方法,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开展调解工作;二是要着眼于纠纷的实际情况,灵活确定纠纷化解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尽可能方便投资者,降低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成本;调解工作应当明确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不得久调不决;三是要发挥调解的矛盾预防和源头治理功能,防止矛盾纠纷积累、激化,推动健康投资文化、投资理念、投资知识的传播。多渠道、多场合的宣讲为推动辖区积极、稳妥开展行业纠纷调解工作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三、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开展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工作。

随着辖区以行业自律组织统筹指导,各设区市地区协调人牵头协调,投资者保护咨询小组成员共同参与的三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责任体系的构建,各责任主体各司其责,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时刻牢记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效缓解了监管部门信访压力,开创了辖区行业纠纷调解工作新局面。一是投资者保护咨询小组。由辖区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指定的工作人员充分发挥投资者保护咨询小组的功能作用。各投资者保护咨询小组成员在受理各项业务环节中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将大量纠纷隐患及时消除在萌芽中,有效地遏制了矛盾纠纷的发生,极大地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切实起到了“首道防线”的作用;二是各地区协调(又称调解中心)负责人。各地区协调负责人认真履行协调职责,在维护本地区资本市场和谐健康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辖区地区协调人机制建立以来,各地区协调负责人本着高度负责任的态度,结合政策导向、市场运行等多种情况,以中小投资者保护为中心,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召集本地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相关人员适时研究和分析辖区投资者的诉求,通过说服、疏导、调和等方式及时妥善地予以解决,有效化解了行业纠纷,有力地保障了一方平安。三是行业自律组织。自2015年起截止至2020年12月9日,我会在江西证监局的指导下,依据协会《章程》,充分发挥行业纠纷调解职能,通过各种渠道受理并调处各类纠纷37件。其中调解成功31件(其中司法确认1件),调解成功率达84%,涉及赔付金额共计76万元。

下一步,省协会将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着力推动辖区市场各经营主体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探索化解行业矛盾纠纷工作的方式方法,把维护最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根本使命,共同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发展、改革和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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